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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kaiyun体育官方网站关于科研项目资金报销差旅费、会议费等的补充规定 校财(2016)5号
时间:2017-05-25 来源: 作者: 点击数:

kaiyun体育官方网站关于科研项目资金报销差旅费、会议费等的补充规定

校财(2016)5号

为落实河北省委办公厅、省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完善和落实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》,结合公司科研活动实际,特做如下补充规定:

一、学校因科研教学需要举办的业务性会议(学术会议、研讨会、评审会、座谈会、答辩会等),会议次数、天数、人数按照实事求是、精简高效、厉行节约的原则确定。国内业务会议住宿费、伙食费、其它费用定额分别不超过500元、150元、100元。定额实行总额控制,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。不安排住宿或就餐的,按扣除相应定额标准执行。因工作需要,邀请的国内外专家、学者和有关人员参加会议,对确需负担的城市间交通费、国际旅费,可在差旅费、国际合作交流费或会议费等费用中报销。

二、因科研工作任务需要出差乘坐飞机的,不需事先经分管科研校领导批准,按科研经费报销流程审批报销。

三、专家咨询费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可最高上浮25%。

四、因科研工作需要,由非项目组成员代为出差的,由项目负责人背书说明后,按正常程序报销。

五、因科研工作需要,如野外考察、心理测试、社会调查等难以取得发票或财政性票据的,在确保真实的情况下(教职工证明,部门或院部主要负责人签字认可),收款收据需上浮一级审批,据实报销。属于出差的可按规定标准发放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。

六、未使用公务卡支付因科研工作需要而发生的住宿费、差旅费、材料费且无商家证明的,报销时在原审批流程的基础上上浮一级审批。

七、本规定由财务处负责解释。

八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 kaiyun体育官方网站财务处 2016年9月2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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